各学院:
实施“校内事务助理”制度是我校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依托,积极搭建育人平台的具体举措。自2010年开始,我校开始实施“校内事务助理”制度,至今已招聘8届共852名学生校内事务助理。校内事务助理协助相关部门、学院从事有关事务管理工作,强化了学生职业道德、实践能力、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培养,增强了学生自我教育、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的意识、能力。根据《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实施办法》(德院字[2010]43号)有关要求, 经研究决定,在我校有关部门设置“校内事务助理”岗位,现对岗位人员进行公开招聘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招聘岗位及人数:
1)招生办公室 8名
2)就业指导中心 10名
3)创业指导中心 6名
4)保卫处 4名
5)大学外语教学部 16名
6)教务处 22名
7)科研处 8名
8)校办公室 4名
9)图书馆 155名
10)组织部 1名(男生)
11)工会 4名
12)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3名
13)实验管理中心 6名
2.岗位职责:协助相应部门进行行政事务管理,处理日常事务。
3.岗位遴选标准与条件:
(1) 思想品德好,组织纪律观念强。
(2) 踏实肯干,积极主动,责任心强。
(3)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。
(4)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,在读期间未受到行政处分或法律处罚。
(5)德州学院2016级、2017级学生。
(6)教务处教学研究工作助理、教务管理工作助理、教学资源工作助理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,综合素质高(教务处事务助理包括实践教学工作助理4名;、教学督导与评估工作助理3名;教材/教务行政工作助理3名;高教研究工作助理1名;学籍管理工作助理3名;教务科工作助理5名;教学研究科3名)。
(7)实验管理中心包括计算机中心助理4名、电子信息与控制工程综合创新实训中心助理2名(理工科学生,了解实验室常用仪器的使用方法,有责任心,工作认真踏实)。
(8)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助理要求能熟练掌握外语的学生优先聘用。
(9)图书馆读者服务事务助理,要求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、态度谦和、语言文明、尊敬师长、服务师生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。严格遵守工作纪律,准时到达服务岗位,保证服务时间,有事须请假,不得无故缺岗。
(10)组织部人事档案整理助理要求保密意识强、热爱档案 管理工作、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,男生优先。
(11)工会、科研处、保卫处、就业指导中心助理等要求熟练掌握办公软件的使用、有比较固定的时间参与事务处理工作。
4. 岗位考核与认定:
由设岗部门根据学生工作态度、工作能力等指标给予考核。对岗位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,并报学工部备案;对岗位考核合格者,获得综合教育学分、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加分,校内事务助理认定证书,对岗位考核优秀者获得“优秀校内事务助理”荣誉称号,优先推荐就业。
5.招聘形式:
学生根据意愿填写申请表参加招聘。
6.招聘程序:
(1)5月2-7日,学生填写《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表》(见附件1,可附上展示自己能力与特长的作品或成果复印件),教学单位审核后填写意见;
(2)请各学院指派专人做好本次校内事务助理招聘的宣传、动员工作,5月7日下午16:00前由各学院收齐纸质版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(附件1、2)统一报学生处办公室(健行楼209室),学生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,申请汇总表电子版(附件3)以学院为单位发团学办公系统学生处邮箱。
(3)各部门组织的面试和答辩时间另行通知,合格者聘任为校内事务助理。
7.各学院可根据《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实施办法》,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,着手开展本学院事务助理招聘、聘任工作,聘任工作结束后,于9月份将学生事务助理名单报学生处备案。
联系人:邢巧娜, 联系电话:8985814, 房间号:健行楼209室
附件1:《德州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表》
附件2:《———学院校内事务助理申请汇总表》
学生工作部
2018年5月2日